用户服务协议
生效日期:2025年6月3日
恭喜您(下称“用户”)注册成为嘉里电商供应链方案(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我方”)运营的应用程序“KEC国际转运”小程序/APP/H5(下称“本平台”)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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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录与使用
用户资格:您确认,在您开始使用本平台服务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资格和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账户说明:初次登录将同步注册账号,当您按照页面指引完成授权登录后,您可获得相应账户并成为我方本平台用户。如您的账户长期未登录,我方有权予以进行注销等清理操作,您的账户将不能再登录本平台,相应服务同时终止。我方在对此类账户进行清理前,将通过平台公告、私信或短信等方式通知您。
真实合法:在使用本平台服务时,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证您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不得由他人代办或冒充他人使用。否则,我方有权拒绝您使用本平台,并视情况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您不得利用本平台从事包括但不限于洗钱、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我方有理由合理怀疑您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权中止、终止向您提供服务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二、隐私政策
KEC国际转运致力于妥善保障由寄件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并确保就收集、使用、处理、保留、披露、传输、保安及存取个人资料时,均符合法律法规和由KEC国际转运所公开发出的相关服务规则。寄件人在此保证所有提供的个人资料均为合法取得并已得到收件人的允许向KEC国际转运及其合作的第三方物流渠道提供。
三、平台使用规范
本平台上展示的产品及其价格、规格等信息仅供您浏览参考,你下单时须确认购买的商品数量、价款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系统将根据您确认的前述必要信息及系统中的商品数据自动生成相应订单,您预约成功后可提交订单。
如因系统故障或本平台过失导致商品、订单等显示信息明显不合理的(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价格明显偏低),请勿进行下一步操作并立即通知本平台客服进行修改,如您明知显示信息明显不合理仍然提交订单的,可能被视为不正当行为,本平台有权取消该笔订单。
您应当保证在使用本平台服务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您支付交易款项过程中,可能被邀请复核选购商品的信息,包括单价、购买数量、优惠、付款方式等,请您仔细核对、确认该等信息。存储于本平台服务器的订单表格构成您每次交易对应的收件、寄件和争议事项的证据。您点击“提交下单”“支付运费”意味着您认可订单表格中包含的所有信息都是正确、合法和完整的,您须对使用本平台服务过程中的上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提供服务
4.1验货拍照
我们向寄件人提供拟托寄商品的验货拍照服务。为使用上述服务,您需事先将拟托寄的商品通过国内快递至位于中国境内的KEC国际转运指定仓库,并在提交转运前应确认物品的数量、颜色、尺码等准确信息。在寄件人的商品包裹到达KEC国际转运国内仓库后,我们将免费为寄件人拍摄多张高清验货照片,以供寄件人在提交转运前确认物品数量、颜色、尺码等,减少收到残次货品或错误商品的几率。除非寄件人特别要求,一般我们会按照拆除快递盒/袋,保留商品内包装的方式进行拍照和验货。我们杜绝验货人员拆掉内包装,直接触碰商品。如涉及私密商品,寄件人可专门备注,我们会按照要求进行验货。
因国际物流要通过两国海关的原因,拆包验货环节为必要环节,如我们在验货环节发现任何不符合国际邮寄标准的商品,我们会第一时间与寄件人联系,并协助对该商品进行处理,如退件到寄件人指定的国内地址。
免责声明:因不符合国际邮寄标准导致的退件费用由寄件人承担;如寄件人在寄递商品中夹带、隐藏不符合国际邮寄标准的商品,且对我们完全或部分隐瞒实情,因此而造成的各种直接或间接损失、赔偿及相关连带责任,由寄件人自行承担。
4.2 仓储服务
我们为到达KEC国际转运仓库的国内快递提供180天免费仓储服务(从到仓之日起算,含到仓日)。在托寄物到仓后3个工作日内,我们将对其进行验货拍照并上架。
寄件人务必通过本平台复制自己的专属收货信息(此信息带有寄件人在KEC国际转运专属的会员ID),或通过在本平台添加快递单号的形式,将快递归属到自己的KEC国际转运会员ID账户下。如在仓超过180天,我们有权对寄件人收取超时储存费,标准为每个国内快递包裹1元/天计算,最多可超时存储180天;
免责声明:如快递在KEC国内仓库储存超过180天而产生超时储存费,而寄件人拒绝付费或不对该快递有任何处理,或超过180天无人通过本平台添加快递的方式认领该包裹导致我们无法确定该快递相关权益人。则在180天的收费存储期满之后,KEC有权对该包裹自行处理,且寄件人或包裹相关权益人默认声明认可KEC国际转运的处理方式,并不得有任何异议。
4.3打包服务
当寄件人对在仓包裹提交打包申请,KEC国际转运会对相关快递进行下架处理,并免费提供将这些快递进行去盒减重、合箱打包等服务。在打包期间,我们会对入箱商品进行拍照,并上传至本平台供寄件人确认商品数量、种类是否齐全。寄件人应在收到打包照片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打包内容无异议,后续发生的商品数量、种类等问题,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打包环节投入人力和时间成本,如已完成打包环节的包裹,寄件人要求拆除包裹对托寄物进行加件或减件处理(即在包裹内增加或减少商品),则我们将收取人民币30元/次的额外操作费,该费用需在申请拆包服务前一次性支付。如因寄件人原因导致需要多次拆包,则每次均需支付该费用。
免责声明:寄件人应当在使用KEC国际转运服务的下单过程中向KEC国际转运事先告知托寄物是否为异形、易碎、易损等对包装有特殊需求的商品。在寄件人未事先告知的情况下,如KEC国际转运在拍照验货过程中发现寄件人托寄异形、易碎、易损等对包装有特殊需求的商品,KEC国际转运将提示寄件人相关风险,如寄件人依然决定托寄,则我们会为托寄物加固包装后再进行国际物流运输。但因国际物流流程的具体情况不可预测,此类托寄物如在收件后发现有碎裂破损的情况,则KEC国际转运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4国际物流运输
托寄物从KEC国际转运国内仓库发出后,将由KEC国际转运自营物流渠道或第三方合作物流渠道进行国际运输,最终托寄物通过运输到达寄件人指定的海外目的地。在整个国际物流运输期间,将经过国内运输、中国海关检查、航班排队、国际运输、目的国海关和尾程派送等多个环节。针对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物流线路,我们所提供的保障服务有所不同。当寄件人接受KEC国际转运的服务始,即默认同意KEC国际转运该物流渠道所有规则。
由于机场航班延误、海关扣关造成的时效延误,KEC国际转运无法提前预见,不能立刻给您的包裹指派一架飞机,也不能让海关官员突然对您的包裹快速放行,我们能做到的是不断的查询交涉、施压,如因此而造成时效延误、丢件或清关不出,则按照该渠道相应规则,KEC国际转运承担相应责任。
免责声明:由于天气、自然灾害、政治、社会动荡、战争、运输渠道中止/停止,以及海关检查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托寄物中的商品过保质期、过保修期等,寄件人默认同意,KEC国际转运不承担托寄物中商品损失的任何责任,仅按照该渠道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寄件人从使用KEC国际转运服务始,即默认同意,参考时效,仅为该物流渠道近期的平均时效,不作为KEC国际转运承诺的托寄物妥投时效。不同的物流渠道有不同的延误标准,超过该延误时间,KEC国际转运将按照对应延误标准进行延误赔偿。
鉴于寄递方式非冷链运输,加之国际物流的多环节和复杂性,对于寄件人寄递的临期食品或保质期短的食品以及自制食品,KEC国际转运无法保证在参考时效范围内送达,KEC国际转运不承担托寄物中食品过期以及由此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等损失的任何责任,请谨慎寄递此类食品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4.5 海关清关服务
KEC国际转运分为免税线路和非免税线路供寄件人自行选择,在实际海关申报环节,如在清关过程中产生税费,则免税渠道税费完全由KEC国际转运承担,非免税渠道由寄件人或收件人自行承担。我们会尽可能帮助寄件人或收件人清关,如发生海关要求补充清关资料、信息等特殊情况,我们将与寄件人或收件人联系,寄件人或收件人应提供协助,以便尽快清关。
免责声明:海关扣关检查,是政府行为,KEC国际转运难以保证此情况的绝对不发生,寄件人或收件人从接受KEC国际转运服务始,即默认同意如发生此情况,则完全按照KEC国际转运相关规定处理,并完全接受处理结果。
4.6尾程派送
因具体国情不同,不同国家的寄递派送服务差异较大,可能没有短信、电话通知,错过派送需要付费进行二次派送或可能需要自提。KEC国际转运有义务通过系统通知或人工通知的方式,提醒寄件人或收件人及时收件。收件人在收件后,有任何包装破损、丢件少件情况,务必要第一时间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因收件人未能及时收件导致包裹被退回或丢失的、因寄件人指定地址或邮编填写错误的、因寄件人指定地址在运输途中发生变更的,或其他因寄件人或收件人原因导致妥投不成功或丢件的情况,寄件人从使用KEC国际转运服务始,即默认同意,发生以上情况KEC国际转运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五、赔付标准
5.1空运
5.1.1定义解释
丢件:是指超出空运产品参考标准时效15天以上,丢失的订单,包括但不限于库内丢失、机场丢失、清关行丢失等。(如因末端派送罢工、政治因素、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不在补偿范围内)。
延误:是指超出空运产品参考标准时效15天(含)以内,延误的订单(如因末端派送罢工、政治因素、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不在补偿范围内)。
破损:是指客户在正常时效内收到包裹,但包装破损、内部物品损坏或丢失的订单(包裹外包装完好、易碎品类出现变形、破损均不在补偿范围内)。
5.1.2赔付标准
丢件/扣货:①未上网丢件/扣关:退运费,按实际损失赔偿(带订单号的交易截图),最高不超过运费的3倍,赔付上限1200RMB;②已上网丢件:不退运费,按实际损失赔偿(带订单号的交易截图),最高不超过运费的3倍,赔付上限1200RMB。
延误:①延误≤10天:赔4元/kg,每超一天多赔2元/kg,单票累计最高赔付10元/kg(发放优惠券);②延误>10天:视为丢件,不退运费,按实际损失赔偿(带订单号的交易截图),最高不超过运费的3倍。(不包括禁运产品)
5.2海运、卡航
5.2.1赔付标准
丢件/扣货:①海外提取前丢件/扣关:退运费,按照20元/KG赔偿,最高不超过运费的3倍;②海外提取后丢件:不退运费,不赔偿。
已签收未实收:官网显示已签收,但收件人反馈并未收到货物,以官司显示签收日起10天内可以申请调查,超过10天未反馈我司将不再受理开查。我司可协助向国外发起调查申请,但是不做任何此类型赔付。
破损包裹及内件丢失:我司可协助发起调查申请,但我司不受理破损包裹及内物丢件理赔;易碎品请客户做好包装保护。
5.2.2附加说明
(1)因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遗失/轨迹中断问题不在理赔范围内。
(2)如因客户自身原因(瞒报/漏报等)导致的安检扣件、海关扣件、罚没等原因造成的丢件/轨迹中断不在理赔范围内;我司会负责协助清关处理,但不承担任何责任与海关的罚款。
(3)客户下单请自行验证地址信息是否准确,申报信息是否属实,一经下单成功,我司则以客户下单数据为准,如因客户数据提供错误而产生一切费用与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4)赔偿金额抵扣后续出货运费。
六、KEC国际转运责任
KEC国际转运对托寄物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责任按照本协议、托寄物所使用的物流渠道的相关规则及保价协议(如寄件人领取免费保价服务或购买保价服务)的规定来划分和执行。每一票托寄物能够且只能提出一次索赔,且与该托寄物相关的所有损失或损坏赔偿是完全并最终的。寄件人、收件人或其他该托寄物相关权益人,不得再行索赔。
寄件人从使用KEC国际转运服务始,即默认完全同意KEC国际转运所制定的相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所有对损失的评估和赔偿,KEC国际转运都拥有绝对的酌情决定权可自行决定,而寄件人、收件人或托寄物相关权益人完全无异议。保价协议适用于因物流渠道原因导致的损失,不包括不可抗力影响的遗失或损坏。
七、不可抗力
KEC国际转运无须对超出KEC国际转运控制的情况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包括但不限于:
(1)行政当局以实际或明显的权力行事、任何非KEC国际转运聘请或承包的人,包括寄件人、收件人、海关、政府部门或第三方的行为或遗漏、政府部门所施行的安全规例或其他适用于交付地点的安全规例;
(2)战争、暴乱、罢工、劳资纠纷、民间骚乱、病毒或疾病、通信和信息系统的故障或中断(包括但不限于KEC国际转运的通信和信息系统)、航空或路面交通网络中的任何干扰,如因天文现象、工业行动、对于电子音像图片、数据或记录的电磁性损坏或删除;
(3)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气旋,风暴,洪水等。寄件人从使用KEC国际转运服务始,即默认并声明如发生此条款情况,KEC国际转运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我方将与您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九、协议终止
除非我方终止本协议或者您申请终止本协议且经我方同意,否则本协议始终有效。在您违反了本协议规则或我方遇到本协议约定的免责情形时,我方有权在不通知您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或者限制您使用我方的服务。
十、其他
若本协议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无法实施时,本协议中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对本协议的内容有任何异议,双方可通过订立补充协议的方式来解决。
您认同我方电子数据的有效性和证据效力。我方相关系统所生成和保留记载的相关电子数据及记录,以及我方制作或保留的相关电子及纸质单据、凭证、记录等相关资料,均构成有效证明协议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证据。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我们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本平台的相关协议、业务规则等内容。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您同样应当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