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細則
生效日期: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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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錄與使用
用戶資格:您確認,在您開始使用本平台服務前,您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的民事主體資格和與您行為相適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帳戶說明:初次登錄將同步註冊帳號,當您按照頁面指引完成授權登錄後,您可獲得相應帳戶並成為我方本平台用戶。如您的帳戶長期未登錄,我方有權予以進行註銷等清理操作,您的帳戶將不能再登錄本平台,相應服務同時終止。我方在對此類帳戶進行清理前,將透過平台公告、私信或短訊等方式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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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隱私政策
KEC 國際轉運致力於妥善保障由寄件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確保就收集、使用、處理、保留、披露、傳輸、保安及存取個人資料時,均符合法律法規和由 KEC 國際轉運所公開發出的相關服務規則。寄件人在此保證所有提供的個人資料均為合法取得並已得到收件人的允許向 KEC 國際轉運及其合作的第三方物流渠道提供。
三、平台使用規範
本平台上展示的產品及其價格、規格等資訊僅供您瀏覽參考,您下單時須確認購買的商品數量、價款及支付方式等具體內容,系統將根據您確認的前述必要資訊及系統中的商品數據自動生成相應訂單,您預約成功後可提交訂單。
如因系統故障或本平台過失導致商品、訂單等顯示資訊明顯不合理的(包括但不限於商品價格明顯偏低),請勿進行下一步操作並立即通知本平台客服進行修改,如您明知顯示資訊明顯不合理仍然提交訂單的,可能被視為不正當行為,本平台有權取消該筆訂單。
您應當保證在使用本平台服務進行交易的過程中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您支付交易款項過程中,可能被邀請複核選購商品的資訊,包括單價、購買數量、優惠、付款方式等,請您仔細核對、確認該等資訊。儲存於本平台伺服器的訂單表格構成您每次交易對應的收件、寄件和爭議事項的證據。您點擊「提交下單」、「支付運費」意味著您認可訂單表格中包含的所有資訊都是正確、合法和完整的,您須對使用本平台服務過程中的上述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四、提供服務
4.1 驗貨拍照
我們向寄件人提供擬托寄商品的驗貨拍照服務。為使用上述服務,您需事先將擬托寄的商品透過國內快遞至位於中國境內的 KEC 國際轉運指定倉庫,並在提交轉運前應確認物品的數量、顏色、尺碼等準確資訊。在寄件人的商品包裹到達 KEC 國際轉運國內倉庫後,我們將免費為寄件人拍攝多張高清驗貨照片,以供寄件人在提交轉運前確認物品數量、顏色、尺碼等,減少收到殘次貨品或錯誤商品的機率。除非寄件人特別要求,一般我們會按照拆除快遞盒/袋,保留商品內包裝的方式進行拍照和驗貨。我們杜絕驗貨人員拆掉內包裝,直接觸碰商品。如涉及私密商品,寄件人可專門備註,我們會按照要求進行驗貨。
因國際物流要通過兩國海關的原因,拆包驗貨環節為必要環節,如我們在驗貨環節發現任何不符合國際郵寄標準的商品,我們會第一時間與寄件人聯繫,並協助對該商品進行處理,如退件到寄件人指定的國內地址。
免責聲明:因不符合國際郵寄標準導致的退件費用由寄件人承擔;如寄件人在寄遞商品中夾帶、隱藏不符合國際郵寄標準的商品,且對我們完全或部分隱瞞實情,因此而造成的各種直接或間接損失、賠償及相關連帶責任,由寄件人自行承擔。
4.2 倉儲服務
我們為到達 KEC 國際轉運倉庫的國內快遞提供 180 天免費倉儲服務(從到倉之日起算,含到倉日)。在托寄物到倉後 3 個工作日內,我們將對其進行驗貨拍照並上架。
寄件人務必透過【KEC 國際轉運】小程序複製自己的專屬收貨資訊(此資訊帶有寄件人在 KEC 國際轉運專屬的會員 ID),或透過在【KEC 國際轉運】小程序添加快遞單號的形式,將快遞歸屬到自己的 KEC 國際轉運會員 ID 帳戶下。如在倉超過 180 天,我們有權對寄件人收取超時儲存費,標準為每個國內快遞包裹 1 元/天計算,最多可超時儲存 180 天;
免責聲明:如快遞在 KEC 國內倉庫儲存超過 180 天而產生超時儲存費,而寄件人拒絕付費或不對該快遞有任何處理,或超過 180 天無人透過【KEC 國際轉運】小程序添加快遞的方式認領該包裹導致我們無法確定該快遞相關權益人。則在 180 天的收費儲存期滿之後,KEC 有權對該包裹自行處理,且寄件人或包裹相關權益人默認聲明認可 KEC 國際轉運的處理方式,並不得有任何異議。
4.3 打包服務
當寄件人對在倉包裹提交打包申請,KEC 國際轉運會對相關快遞進行下架處理,並免費提供將這些快遞進行去盒減重、合箱打包等服務。在打包期間,我們會對入箱商品進行拍照,並上傳至【KEC 國際轉運】小程序供寄件人確認商品數量、種類是否齊全。寄件人應在收到打包照片後 24 小時內提出異議,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對打包內容無異議,後續發生的商品數量、種類等問題,我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因打包環節投入人力和時間成本,如已完成打包環節的包裹,寄件人要求拆除包裹對托寄物進行加件或減件處理(即在包裹內增加或減少商品),則我們將收取人民幣 30 元/次的額外操作費,該費用需在申請拆包服務前一次性支付。如因寄件人原因導致需要多次拆包,則每次均需支付該費用。
免責聲明:寄件人應當在使用 KEC 國際轉運服務的下單過程中向 KEC 國際轉運事先告知托寄物是否為異形、易碎、易損等對包裝有特殊需求的商品。在寄件人未事先告知的情況下,如 KEC 國際轉運在拍照驗貨過程中發現寄件人托寄異形、易碎、易損等對包裝有特殊需求的商品,KEC 國際轉運將提示寄件人相關風險,如寄件人依然決定托寄,則我們會為托寄物加固包裝後再進行國際物流運輸。但因國際物流流程的具體情況不可預測,此類托寄物如在收件後發現有碎裂破損的情況,則 KEC 國際轉運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4 國際物流運輸
托寄物從 KEC 國際轉運國內倉庫發出後,將由 KEC 國際轉運自營物流渠道或第三方合作物流渠道進行國際運輸,最終托寄物透過運輸到達寄件人指定的海外目的地。在整個國際物流運輸期間,將經過國內運輸、中國海關檢查、航班排隊、國際運輸、目的國海關和尾程派送等多個環節。針對不同的國家不同的物流線路,我們所提供的保障服務有所不同。當寄件人接受 KEC 國際轉運的服務始,即默認同意 KEC 國際轉運該物流渠道所有規則。
由於機場航班延誤、海關扣關造成的時效延誤,KEC 國際轉運無法提前預見,不能立刻給您的包裹指派一架飛機,也不能讓海關官員突然對您的包裹快速放行,我們能做到的是不斷的查詢交涉、施壓,如因此而造成時效延誤、丟件或清關不出,則按照該渠道相應規則,KEC 國際轉運承擔相應責任。
免責聲明:由於天氣、自然災害、政治、社會動盪、戰爭、運輸渠道中止/停止,以及海關檢查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托寄物中的商品過保質期、過保修期等,寄件人默認同意,KEC 國際轉運不承擔托寄物中商品損失的任何責任,僅按照該渠道規定承擔相應責任。寄件人從使用 KEC 國際轉運服務始,即默認同意,參考時效,僅為該物流渠道近期的平均時效,不作為 KEC 國際轉運承諾的托寄物妥投時效。不同的物流渠道有不同的延誤標準,超過該延誤時間,KEC 國際轉運將按照對應延誤標準進行延誤賠償。
鑑於寄遞方式非冷鏈運輸,加之國際物流的多環節和複雜性,對於寄件人寄遞的臨期食品或保質期短的食品以及自製食品,KEC 國際轉運無法保證在參考時效範圍內送達,KEC 國際轉運不承擔托寄物中食品過期以及由此產生的食品安全問題等損失的任何責任,請謹慎寄遞此類食品並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4.5 海關清關服務
KEC 國際轉運分為免稅線路和非免稅線路供寄件人自行選擇,在實際海關申報環節,如在清關過程中產生稅費,則免稅渠道稅費完全由 KEC 國際轉運承擔,非免稅渠道由寄件人或收件人自行承擔。我們會盡可能幫助寄件人或收件人清關,如發生海關要求補充清關資料、資訊等特殊情況,我們將與寄件人或收件人聯繫,寄件人或收件人應提供協助,以便盡快清關。
免責聲明:海關扣關檢查,是政府行為,KEC 國際轉運難以保證此情況的絕對不發生,寄件人或收件人從接受 KEC 國際轉運服務始,即默認同意如發生此情況,則完全按照 KEC 國際轉運相關規定處理,並完全接受處理結果。
4.6 尾程派送
因具體國情不同,不同國家的寄遞派送服務差異較大,可能沒有短訊、電話通知,錯過派送需要付費進行二次派送或可能需要自提。KEC 國際轉運有義務透過系統通知或人工通知的方式,提醒寄件人或收件人及時收件。收件人在收件後,有任何包裝破損、丟件少件情況,務必要第一時間聯繫我們。
免責聲明:因收件人未能及時收件導致包裹被退回或丟失的、因寄件人指定地址或郵編填寫錯誤的、因寄件人指定地址在運輸途中發生變更的,或其他因寄件人或收件人原因導致妥投不成功或丟件的情況,寄件人從使用 KEC 國際轉運服務始,即默認同意,發生以上情況 KEC 國際轉運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五、賠付標準
5.1 空運
5.1.1 定義解釋
- 丟件:是指超出空運產品參考標準時效 15 天以上,丟失的訂單,包括但不限於庫內丟失、機場丟失、清關行丟失等。(如因末端派送罷工、政治因素、自然災害等因素影響,不在補償範圍內)。
- 延誤:是指超出空運產品參考標準時效 15 天(含)以內,延誤的訂單(如因末端派送罷工、政治因素、自然災害等因素影響,不在補償範圍內)。
- 破損:是指客戶在正常時效內收到包裹,但包裝破損、內部物品損壞或丟失的訂單(包裹外包裝完好、易碎品類出現變形、破損均不在補償範圍內)。
5.1.2 賠付標準
<限時達空運>
- 丟件/扣貨:①未上網丟件/扣關:退運費,按實際損失賠償(帶訂單號的交易截圖),最高不超過運費的 2 倍,賠付上限 1200 RMB;②已上網丟件:不退運費,按實際損失賠償(帶訂單號的交易截圖),最高不超過運費的 2 倍,賠付上限 1200 RMB。
- 延誤:①延誤 ≤10 天:賠 4 元/kg,每超一天多賠 2 元/kg,單票累計最高賠付 10 元/kg(發放優惠券);②延誤 >10 天:視為丟件,不退運費,按實際損失賠償(帶訂單號的交易截圖),最高不超過運費的 2 倍。(不包括禁運產品)
<標準空運>
- 丟件/扣貨:①未上網丟件/扣關:退運費,按實際損失賠償(帶訂單號的交易截圖),最高不超過運費的 2 倍,賠付上限 1200 RMB;②已上網丟件:不退運費,按實際損失賠償(帶訂單號的交易截圖),最高不超過運費的 2 倍,賠付上限 1200 RMB。
5.2 海運、卡航
5.2.1 賠付標準
- 丟件/扣貨:①海外提取前丟件/扣關:退運費,按照 20 元/KG 賠償,最高不超過運費的 3 倍;②海外提取後丟件:不退運費,不賠償。
- 已簽收未實收:官網顯示已簽收,但收件人反饋並未收到貨物,以官網顯示簽收日起 10 天內可以申請調查,超過 10 天未反饋我司將不再受理開查。我司可協助向國外發起調查申請,但是不做任何此類型賠付。
- 破損包裹及內件丟失:我司可協助發起調查申請,但我司不受理破損包裹及內物丟件理賠;易碎品請客戶做好包裝保護。
5.2.2 附加說明
- 因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為(如徵收/徵用)、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遺失/軌跡中斷問題不在理賠範圍內。
- 如因客戶自身原因(瞞報/漏報等)導致的安檢扣件、海關扣件、罰沒等原因造成的丟件/軌跡中斷不在理賠範圍內;我司會負責協助清關處理,但不承擔任何責任與海關的罰款。
- 客戶下單請自行驗證地址資訊是否準確,申報資訊是否屬實,一經下單成功,我司則以客戶下單數據為準,如因客戶數據提供錯誤而產生一切費用與後果由客戶自行承擔。
- 賠償金額抵扣後續出貨運費。
六、KEC 國際責任
KEC 國際轉運對托寄物承擔相應的責任,具體責任按照本協議、托寄物所使用的物流渠道的相關規則及保價協議(如寄件人領取免費保價服務或購買保價服務)的規定來劃分和執行。每一票托寄物能夠且只能提出一次索賠,且與該托寄物相關的所有損失或損壞賠償是完全並最終的。寄件人、收件人或其他該托寄物相關權益人,不得再行索賠。
寄件人從使用 KEC 國際轉運服務始,即默認完全同意 KEC 國際轉運所制定的相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所有對損失的評估和賠償,KEC 國際轉運都擁有絕對的酌情決定權可自行決定,而寄件人、收件人或托寄物相關權益人完全無異議。保價協議適用於因物流渠道原因導致的損失,不包括不可抗力影響的遺失或損壞。
七、不可抗力
KEC 國際轉運無須對超出 KEC 國際轉運控制的情況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包括但不限於:
- 行政當局以實際或明顯的權力行事、任何非 KEC 國際轉運聘請或承包的人,包括寄件人、收件人、海關、政府部門或第三方的行為或遺漏、政府部門所施行的安全規例或其他適用於交付地點的安全規例:
- 戰爭、暴亂、罷工、勞資糾紛、民間騷亂、病毒或疾病、通信和資訊系統的故障或中斷(包括但不限於 KEC 國際轉運的通信和資訊系統)、航空或路面交通網絡中的任何干擾,如因天文現象、工業行動、對於電子音像圖片、數據或記錄的電磁性損壞或刪除;
- 自然災害,包括但不限於地震,氣旋,風暴,洪水等。寄件人從使用 KEC 國際轉運服務始,即默認並聲明如發生此條款情況,KEC 國際轉運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在 24 小時內通知對方,並在 15 日內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八、爭議解決
本協議之效力、解釋、變更、執行與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法律。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我方將與您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在訴訟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九、協議終止
除非我方終止本協議或者您申請終止本協議且經我方同意,否則本協議始終有效。在您違反了本協議規則或我方遇到本協議約定的免責情形時,我方有權在不通知您的情況下終止本協議或者限制您使用我方的服務。
十、其他
若本協議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或者無法實施時,本協議中的 other 條款仍然有效。對本協議的內容有任何異議,雙方可透過訂立補充協議的方式來解決。
您認同我方電子數據的有效性和證據效力。我方相關系統所生成和保留記載的相關電子數據及記錄,以及我方製作或保留的相關電子及紙質單據、憑證、記錄等相關資料,均構成有效證明協議雙方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確定證據。
本協議內容同時包括我們可能不斷發布的關於本平台的相關協議、業務規則等內容。上述內容一經正式發布,即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您同樣應當遵守。